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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用法:让宪法精神照亮青春之路
时间:2025-12-03 16:04:01   来源:党委宣传部

“宪法”这个词,听起来宏大又遥远,仿佛只存在于庄严的大会堂和厚重的法律文本里。但如果你仔细看,它其实早已融入我们热气腾腾的青春日常——从课堂上表达学术观点的权利,到宿舍里不被随意翻查私人物品的边界;从学生代表大会投下的一票,到实习合同中对劳动权益的保障。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不妨停下脚步,看看这部根本大法如何默默参与、塑造并守护着我们的大学生活。

提起“法治”,不少同学可能会联想到“法制”。别小看这一字之差——“法制”是一套静态的规则体系,而“法治”则是让这些规则活起来,成为社会运行的呼吸与脉搏,也融入我们每一次选择的价值判断中。

那么,宪法到底是什么?它是无形却坚韧的“安全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稳稳托住每个人的成长。它保障公民的平等权与受教育权——无论你来自城市还是乡村,都有平等站在教室里的机会;它守护你的隐私权——日记、手机聊天记录,未经允许不得被随意查看。它也是社会秩序的“指南针”,为创新创业提供制度土壤,为劳动者撑起权利屏障,让公平正义在细微处落地生根。

宪法的生命力,不在纸面,而在实施;不在背诵,而在使用。你是否认真参与过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那不仅是校园民主的实践,更是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在青年群体中的微小缩影;你是否曾就食堂开通微信、支付宝支付或图书馆自习室增加插座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这看似普通的发声,正是对“良法善治”的朴素追求。宪法活在诚信考试的笔尖下,也藏在网络空间里对谣言说“不”的清醒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法治,归根结底是关于“人”的学问。而我们青年,既是法治的受益者,更是建设者。助学贷款政策背后,是对教育公平的宪法承诺;学生违纪处分申诉,是对参与权的真实践行。《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我们必须明白:受教育不仅是权利,更是一份需要珍惜并善用的责任——在学术探索中恪守诚信边界,在自由表达时尊重他人权利,在日常交往中涵养规则意识。

让宪法精神真正照亮青春之路,需要三个行动方向:

第一,向内扎根,把规则意识变成生活习惯。宿舍公约的共同制定与遵守、班级事务的民主协商、考试时的自律……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恰是法治精神最真实的起点。规则不是束缚翅膀的绳索,而是让每个人都能自由而有序发光的轨道。

第二,向外参与,在校园治理中感受法治温度。无论是竞选学生会骨干还是建言献策,每一次主动参与都是对“权利—责任”关系的切身体验。法治从来不是被动服从,而是主动共建。

第三,向前展望,做法治中国的青春使者。你可以加入普法社团,用短视频、情景剧等年轻人喜欢的方式讲解法律常识;也可以成为校园法律援助志愿者,帮助同学了解权益维护路径。当我们把“知法”转化为“传法”,就把个人成长汇入了国家法治进步的洪流。

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框架,更是我们走向未来的精神底色。在这个宪法日,愿我们不止于“知道”,更愿意“做到”——从认真阅读一次《学生管理规定汇编》中的权利条款开始,从在朋友圈转发一条辟谣信息做起,从一次真诚的校园议事参与出发。让宪法精神不再悬浮于口号,而是落进每一次选择、每一份担当之中。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年,让宪法的光芒,照亮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星辰大海。

(向虹静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23级2班学生,张夏怡系心理学院心理学专业2025级2班学生,学校宣传部通讯社采写部记者)

审核:采编部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