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开展会前学法,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内容,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四川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竹受邀作专题报告。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郭勇主持,全体校党委常委,二级党组织书记,各学院院长,职能部门、业务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王竹以《〈学位法〉对教育法治的新要求》为题,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新要求、我国的学位法律体系以及《学位法》的重要制度解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整场报告内容翔实、解读深刻,为现场参会人员准确把握国家教育法治最新动态、深刻理解《学位法》的核心要义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对大家今后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报告指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国家强调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深化依法治教、研究编纂教育法典、优化学位布局、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等方向;我国学位法律体系实现了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的升级,新法明确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分类体系,规范了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程序与质量保障机制,强化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与学位争议的依法解决,从而为保障学位质量、维护申请人权益、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郭勇就贯彻落实《学位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学位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升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学位法》奠定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坚守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高等教育正确政治方向;构建了自主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支撑;引领了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营造健康学术生态与创新文化。二是要准确理解学校学位工作的机遇挑战,把准学习贯彻的重点关键。要清醒认识到,学校作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虽已构建起学科门类齐全、层次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但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于人才培养新要求,在学位工作相关的制度衔接、学术治理、分类培养、程序规范等方面急需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强化育人实效。三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工作要求,确保《学位法》落地见效。要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法律衔接,按“废改立留”原则完成规章制度修订;强化质量保障,守住学位“生命线”,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动态评估机制;推动分类培养,突出特色发展,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发展路径,优化学科布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分层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监督与救济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复核机制,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曾恕 审核: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