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香港韩润燊律师楼黄显舜律师、杨大福律师、何光伟见习律师以及香港世纪大律师事务所庄建朝大律师、麦英田港大律师一行5人来校交流,考察了教育部青少年法治中心、法学院校园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等实训场所,并在法学院举行了交流座谈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处长郑鸿颖,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院长陈山、党委副书记张宏英、副院长余华、苏镜祥及法理学教研室主任赵旭等参加了交流座谈。座谈会由唐稷尧主持。
会上,郑鸿颖向黄显舜律师一行介绍了四川师范大学的办学历史、办学定位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情况。陈山全面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与办学成就,希望以本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院涉港、涉外人才培养。
黄显舜等律师分别介绍了律师楼的基本情况和业务范围,并表示要大力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号召,把开展川港两地法律合作作为提升创新能力的发动机,希望未来携手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打造更多的人才培养平台与途径,并表示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在互联网法治、教育法治等领域深化合作,共享发展机遇。
座谈会上,双方正式签署了法治人才联合培养的框架协议并互授基地铭牌。此次法学院与香港韩润燊律师楼签署协议,共建韩润燊律师楼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法学院在境外建立的第一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对于拓展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机会,增长涉外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