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的部署要求,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党委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党委会会前学规学法实施办法(试行)》,这是公司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
5月25日上午,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在班子会召开之前,公司党委书记唐青利主持并带头开展首次会前学规学法讲座,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解读。他指出,作为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姓“民”,意味着它以民为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此次起草民法典草案,反映了时代需求,特别注重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多方面保护生命尊严。最后,他从七个维度上解读了民法典如何回应当前百姓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唐青利强调,这次学规学法活动,标志着公司党委会会前学规学法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要认真坚持下去,使其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要围绕所学内容会后抓好学习巩固、扩展提升,确保会前学规学法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做到真学习、真管用,提高公司党委领导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纪法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应对风险、促进发展的能力。
据悉,为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筹)党委会会前学规学法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党委利用会前20分钟集中学规学法,党委书记带头、公司党委成员轮流进行会前学规讲规、学法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