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主办的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师范大学举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出席会议。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由教育部共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相应省市教育厅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唐稷尧,法学院学工办主任、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副主任李刚参加了会议。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陈春雷和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锋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省教育的基本情况。各中心负责人交流汇报了中心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特色工作。
邓传淮做了“立志做有追求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专题讲话。他对教育部共建的全国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站稳立场,把稳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重视学习,提升质量。要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结合起来,与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力求学深悟透做实。三要围绕主题,有所担当。要紧紧围绕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这个主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真正为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终身难忘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注重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成果,进一步发挥好参谋助手和决策咨询作用。四要强化交流,共建共享。各中心要加强与政法司之间的交流,加强与本地教育厅、教委之间的交流,加强与设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基地、中心之间的交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五要建强队伍,提供保障。各中心和中心所依托的高校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中心主任和人员,要提供更好的保障,注重营造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会议讨论通过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管理办法》,就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申报、设立、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成立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