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我校计财处处长刘东接受教育导报记者采访,就本科高校如何落实并执行四川省新的预算拨款制度,谈了自己的看法。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我省27所省属本科高校财政拨款将分为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两部分,不再简单地以学生人数为资金拨款的主要计算依据。
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刘东认为,这是我省推行的一项重要教育财政改革。新的预算拨款制度真正融入了“绩效”理念,进一步促使高校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有利于提升全省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有限教育经费的最大效用,推动高校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为顺利推进绩效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建议在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统一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二是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在保持高校财政拨款总量动态增长的前提下,首先应当满足各高校基本教学科研所需的各项经费,在此基础上引入绩效因子,对重点扶持的学科方向,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这样,既保“面”上的基本需要,又推动“点”上的特色发展。三是要动态完善绩效预算拨款指标体系,增强绩效预算拨款指标的科学性和说服力。四是建立绩效预算拨款的监督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增强绩效拨款的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