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历时数月,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2月9日,由招生就业处主办、法学院承办的“毕业生就业自我维权法律专题讲座”在狮山校区第三办公区201教室举行,这也是本学期以来我校面向2015届毕业生针对性开展系列就业指导教育活动的第四场。讲座由我校法学院副教授刘洲老师主讲,我校各学院学生到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针对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各类权益易受侵害现象,刘洲老师根据学生求职过程中的不同时段,主要围绕求职、实习与协议、劳动合同签订期间的合法权益保障进行详细讲解。他以实习和求职就业期间的权益保障为重点,结合我校往届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真实案例,说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对应的不同责任,指出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注意事项,强调在就业中要理性看待就业歧视,尽量落实书面合同、慎重对待就业协议,使同学们了解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应对实习与就业中侵权行为的具体维权方式,提升了自我维权的意识与能力。最后,同学们就自己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等方面与刘老师进行一对一交流,加强了针对性了解。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自我维权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就业公平与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希望同学们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切实增强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法律维权意识与能力,保障自己在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