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21〕478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24号)要求,四川师范大学与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绘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51RU2A20161771N)参与了教育部组织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现已进入信息公示阶段,公示内容为自评报告中的基本情况信息和办学情况简介两部分内容。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登录公示网址,就项目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地址链接:
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1_1&jlbh=9350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8月8日
联系电话:028-8476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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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