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校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 201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本次教育事业统计需填报报表的单位有: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规划建设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统战部、外事处、高师培训中心、体育学院等。
二、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使用2018教育事业统计系统正式版软件,请各单位自行到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或群共享内下载并安装。(安装及使用见群内共享)
三、填报要求
3.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学习研判,仔细阅读《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手册》(群内共享),熟悉各项指标,按统计指标解释的要求,规范填报各项数据。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4.2018学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统计时点为8月31日,学生数据的统计时点为10月15日。
四、时间安排
1 .在2018年10月12日前,请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此次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的人员,并报送计划财务处周骏处(电话:84760688),为方便工作的开展及交流,请填报人员第一时间加入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群(群号QQ:930105232)。
2.报送时间
(1)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规划建设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统战部、外事处、高师培训中心、体育学院请于10月17日前报送。
(2)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请于10月19日前报送。
五、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统计报表电子文档一份(可先报),纸质报表一份(A4纸)。纸质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地点: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7教A区财务服务大厅1号柜)
3.联系人:周骏,联系电话:028-84760688。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七)其他统计违法行为。